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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
时间:2023-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温克旗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工作,2023年9月,鄂温克旗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试点单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学习贯彻上级院工作部署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2023年度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院重点工作,并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各职能部门依托刑检绩效工作联动机制,深入学习研究试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推动具体工作落地。由刑检、案管、研究室、检察技术、检务督察等职能部门各派一名联络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任务督办落实,强化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上下一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学习贯彻,积极更新办案理念。鄂温克旗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通过迅速传达和解读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等途径,全面领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刑事检察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试点工作开展为契机,将试点工作与刑事办案深度融合,以全新的工作思路谋划、开展全年工作,明确刑事检察办案人员主体责任,以强落实、重质效、求极致的标准做好试点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成立由实务经验丰富、理论调研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小组,细化工作分解,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前期的数据研判、摸底调研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全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找准试点切入口,完善工作思路,及时谋划构建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跟进、了解上级院的指示和要求,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和工作步骤,确保有条不紊、圆满高效完成相关试点工作。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紧紧围绕试点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深化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探索创新力度,推动试点工作全面高效开展,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大力培育典型案例,用好用活自主研发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形成切实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助力刑事检察工作提速换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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