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上,鄂温克旗检察院伊凡、哈斯其木格、琦琴、朱敏4名员额检察官汇报履职情况,接受评议。
对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正司法的现实需要,是对员额检察官政治素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一次“全面体检”。鄂温克旗检察院高度重视履职评议工作,在旗人大常委会的主导、督导、指导下,提升认识、压实责任,高质高效配合做好征求意见、案件评查、资料提供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会上,4名接受评议的员额检察官围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恪守职业道德情况、廉洁公正办案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等方面报告履职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并获全票通过。接受评议的检察官表示,将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对履职评议的反馈意见,把评议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履职的内生动力。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审议意见,把接受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积极性转化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评议结果运用,督促员额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