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将此项工作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
近日,旗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覆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业务;提出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应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程序正当等原则以及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过程中可采取的调查措施等内容。《办法》的制定,有助于旗人民检察院更好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抓好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动法律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有效转变。
下一步,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深化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管理,提高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