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玉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为推动鄂温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要强化理论武装,注重学以致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全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到位
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本部门的学习教育,各条线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参与学习教育,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加强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跟进监督,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铁军。
随后,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就开展学习教育作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