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增强检察人员庭审规范化水平、公诉质量,夯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就丛某某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展刑事“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庭审分别邀请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根河市检察院、陈巴尔虎旗检察院业务骨干,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旗苏木政府代表以及旗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到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前,公诉人认真阅卷,全面审查案件,精心准备举证提纲和公诉意见,制定出庭提纲、庭审预案,为出庭公诉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结合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地向法庭进行举证质证,并结合鄂温克旗当地草场多、畜牧业发达的实际,对于该类型犯罪手段,深入剖析了犯罪成因及社会危害性,融合法理,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在答辩环节,针对在法庭中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引用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当庭论证,较好的完成指控犯罪任务。
庭审结束后召开评议会,就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量刑建议、庭审技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讨。评议员一致认为本次庭审公诉准备充分、出庭规范、举证逻辑清晰、指控有力,充分展示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和风采。
此次观摩庭活动,为旗人民检察院打击犯罪、出庭公诉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观摩庭为导向,持续化开展“示范庭”观摩活动,对出庭公诉过程中的不足补足短板,不断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和检察人员规范化履职能力,助推鄂温克旗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更高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