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玉茹主持会议并讲话。旗直属机关工委巡听旁听工作组第二组组长、旗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雪军,旗直属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韩福想列席巡听旁听。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情况,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将“护绿”要求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
雪军组长在总结点评时指出,此次中心组学习会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到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思想剖析,直面存在的问题,对改进工作作出精心谋划部署,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下一步要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将“学查改”一体推进。
潘玉茹检察长表示,将按照巡听旁听工作组的建议,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旗委各项要求扎实做好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
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和内涵,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质量,注重学以致用,增强宗旨意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从严查摆突出问题。
要真查实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为整改落实提供精准靶向。
三要切实抓好成果转化。
把学习教育与服务中心大局结合起来,与做实检察为民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作风建设,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化为全体检察人员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