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鄂温克旗检察院积极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以“三个善于”为指引,推动行刑反向衔接从“程序衔接”向“实质治理”升级,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检察意见采纳率达到100%。
鄂温克旗检察院以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坚持全院“一盘棋”,优化内部协同机制,通过定期与刑事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案件会商等方式,优化衔接配合路径,确保不起诉案件应移尽移,健全刑事、行政检察部门及时沟通和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切实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效能。深化外部联动协作,增强执法精准性,积极与旗司法局会签“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就案件移送、证据移交、信息共享、处罚必要性等方面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开展,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协同共治。
鄂温克旗检察院以精准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坚持严格执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坚持“处罚法定”“过罚相当”,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对不起诉案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严格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确保罚当其错。同时,着重审查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加强对当事人行为次数、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方面的调查核实,全案权衡、综合考虑提出意见,提高检察意见精准度,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鄂温克旗检察院秉持“全链条监督、全覆盖问效”理念,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检察履职重点,建立“检察意见提出-行政处理跟踪-整改成效评估”治理链条。通过定期走访相关行政单位,积极跟进行政案件的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将处罚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机关,实现行刑反向衔接的精准传导与处置闭环。同时,构建“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动机制,有效推动对本地区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真正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相融合,努力推动反向衔接工作高质效开展。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放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有力开展,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规范案件办理,做实行政检察新“增长点”,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