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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6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旗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已在自治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做了报告,按照旗人大常委会要求,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旗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水平,努力为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精力促发展保稳定

一是坚决落实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精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旗委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把精准脱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帮助伊敏苏木巴彦塔拉嘎查帮扶贫困户稳定脱贫。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脱贫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牢牢把握定位、深耕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冤错案件的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二是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继续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努力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稳中有升。继续做好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确保监管活动依法合规。进一步推动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升级,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

三是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公益,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执行监督案件。

四是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加强受理平台建设,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常态化,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更加重视办好刑事赔偿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五是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全面开展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社会管护、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工作。

三、突出改革引领、创新创优,着力打造检察特色品牌

一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办案、职权清单执行、监督制约、职业保障、错案追责、检律互动等制度落实,把权责统一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含金量。二是坚决支持和拥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结合专项监督、控告举报和舆论热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力争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突破。四是继续推进党建品牌带动战略工程,促进检察队伍、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

四、深化科技强检、激发活力,高位推进智慧检务发展

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政务、业务、事务深度融合。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优化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远程接访的应用。将“智慧公诉”作为“一把手”工程,加速推进“三远一网”和“出庭一体化”建设。下一步,将在侦监、公诉部门试用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并逐步在全院范围内推开。进一步提高OA办公系统应用率,同步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五、主动接受监督、倾听民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坚持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深入开展检察宣传,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弘扬法治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的法律文书一律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

六、注重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和工作追责体系,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深入推进“八化”示范院建设、精细化管理、创新创优等活动,全面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今后各项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的法律监督、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推进鄂温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名词解释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对逮捕的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建议办案单位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

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驻看守所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在监管场所派驻检察机构,专门履行对监管场所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

“出庭一体化”:改变了公诉人传统的制作纸质出庭预案和携带案件卷宗出庭模式,实现出庭举证智能化、可视化。是集法庭证据制作、编辑、展示于一体,能对相关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优化组合,形成相互印证、共同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

“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一院一亮点”:2017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为激发基层院创新创优意识、问题导向意识、精细管理意识,按照“全面推进,突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决定在开展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同时,组织实施“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全市基层检察工作的精品、亮点和品牌,树立基层院“品牌树院”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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