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呼伦贝尔市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5月23日上午,鄂温克族自治旗民委组织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表彰大会暨授牌仪式,对荣获 “呼伦贝尔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单位”的单位进行表彰。我院榜上有名,是鄂温克族自治旗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世春参加了此次授牌仪式。
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活动中,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主动将检察工作融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发展和创新,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以控申接待室、案件管理大厅等窗口部门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狠抓特色亮点,谱写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华章。
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肯定,也鞭策着我们不断创新理念方法,丰富载体形式,拓展广度深度,将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