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46848公顷,现已记录的鸟类有56科316种,其中丹顶鹤、大鸨等国家Ⅰ级保护鸟类22种,大天鹅、白琵鹭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56种:鱼类有6科31种;两栖爬行动物有8科10种;兽类有14科43种,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根据《2023年河湖保护秋季行动方案》要求,鄂温克旗检察院与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鄂温克旗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召开野生鱼类、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察机关了解到目前辉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打击“私捕乱捞”、擅自捡拾野生鸟卵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重点区域监控覆盖,没收违法捕捞工具船8只,清理辖区内绝户网数10个等。同时,与会单位就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促进溯源治理,持续开展联合巡护行动和联合普法宣传,特别是针对案件高发季节加强联合巡护行动达成共识,旨在进一步落实好联合巡护机制,提高对违法行为人的震慑力,确保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凝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会后,与会单位开展联合巡护行动,行动中对辖区内拍摄野生鸟类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求其在安全距离对野生鸟类进行拍摄,防止野生鸟类被惊扰,并告知其不能碾压草原,破坏生态环境,要做环境保护的守卫者。
鄂温克旗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