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理解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2024年2月22日,鄂温克旗检察院邀请鄂温克旗法院、鄂温克旗公安局联合开展同堂培训。
本次同堂培训由鄂温克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丹丹主持,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白树锋、旗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巴米尔及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旗公安局交警队办案民警参加。
随后,参训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讲授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的治罪与治理——兼论我国轻罪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讲授的《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两篇对于危险驾驶新规的解读。
培训中,参训人员积极互动交流,大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互学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意见》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通过此次同堂培训,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方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的职责和要求,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参训人员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严厉打击醉酒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今后,公检法三家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开展同堂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构建法治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