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给在校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清朗的“无烟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鄂温克旗检察院联合旗烟草局对校园周边商铺烟草制品的售卖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新城幼儿园、众诚幼儿园等校园周边100米内个体经营超市、商店、文具店等是否存在违规售烟、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并向商家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中相关条款进行了宣传、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且应当在售烟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幼儿园、中小学内部及周围100米内禁止设置卷烟零售店。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各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加强对校园周边烟草制品售卖的监督,深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持续跟踪、开展回头看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