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高峰期。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公安局、巴彦托海镇政府、旗应急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行动。

检查组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进行调查走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围绕经营场所是否具备相关许可证件,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张贴、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发现的部分店铺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禁止烟火”安全警示标识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对经营者进行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烟花爆竹虽能增添节日气氛,但安全问题决不能忽视。希望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旗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协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消防安全隐患,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