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审判人员违法、民事执行违法检察监督工作;负责行政生效判决裁定、审判人员违法、行政执行违法检察监督工作;负责对生态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郭宏程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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