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基层动态   图说检察   检察风采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首页>>图说检察
普法剧场 | “付费”上班?
时间:2024-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钱找工作被骗的情况源源不断

王女士为了儿子有一份好工作

不惜花大价钱“找关系”

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女士拿三十万找到张经理想为她的儿子求一份工作。

过了许久,工作一直没有着落。于是,王女士再次找上张经理。

张经理卷钱跑路。

时间一天天过去,工作仍然没有消息。当王女士再次找张经理时发现已人去楼空。王女士深知自己被骗了,果断报了警。

检察官普法

情景中,张经理以非法占有王女士钱财为目的,并使王女士相信他有能力为其儿子安排工作,实际上却没有安排相应工作,骗取了王女士较大财务,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求职没有捷径

花钱“找关系”不可取

切勿轻信他人

给骗子留下可乘之机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通知通告   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链接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网站链接
·检察听证网网站链接
·询价函
·询价函
便民服务   更多
工作流程
表格下载
联系我们
互动平台   更多
 
鄂温克检察微博
鄂温克检察微博
鄂温克检察微信
鄂温克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