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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短剧 | 朋友圈的“烟花劫”
时间:2025-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年关将至,朋友圈中卖春节烟花的人开始多了起来。你是不是也觉得在朋友圈买点烟花爆竹没什么大不了?错!有一些情况可是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

检察官普法

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合法合规的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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