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温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
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为确保廉洁司法,鄂温克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全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6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4件,第一检察部记录报告2件,其他部门均为“零报告”。无人填报主动过问情况。
下一步,检务督察部门将进一步抓好规范填报工作,将“三个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决杜绝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
(政治部代)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