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落实“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监督质效,三举措扎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做优做实。
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通过院务会、检委会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检察人员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识。各部门在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常态化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实现“三个全覆盖”为重点,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纳入检察办案活动各个环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之内,在监督的广度上做实文章。“十种监督方式”有序开展,让人民监督员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等司法办案活动,提出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实现人民监督员“全面参与、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




明确案件管理部门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纽带,业务部门须提前3天向案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保障人民监督员顺利抽选。做实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后半篇文章”,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业务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告知反馈,案件管理部门跟踪督办意见反馈落实情况,提升人民监督员发表监督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专业化监督促进办案效果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