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本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与总书记历次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系统把握。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重点厘清鄂温克旗作为呼伦贝尔草原腹地和生态屏障组成部分,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局中的定位,切实增强以法律监督服务绿色转型的政治自觉。
持续做优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紧盯草原和湿地水域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整改+巩固”的闭环机制,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湿地保护、草畜平衡、水源地治理等领域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常态化格局。
主动思考,在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中依法保障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环境,防范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法律风险,做到预防在前、监督到位。注重运用数字检察手段赋能生态监督,借鉴卫星遥感数据比对、无人机巡查等做法,提升草原、湿地破坏线索的发现和取证能力。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围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牧区水源保护等群众可感可及的领域,做实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结合鄂温克旗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把生态保护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融合,引导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中共享绿色发展红利。
坚持党建引领、实干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实效,把生态检察、数字检察、民生检察等既定工作思路一以贯之抓下去,推动讲话精神在鄂温克旗检察院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以扎实的办案数据和治理成效检验学习成果,以“检察蓝”守护好呼伦贝尔的碧水蓝天净土,在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中交出基层检察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