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筑牢基层检察警务保障根基
中心组研讨稿
司法警察大队布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系统擘画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宏伟蓝图。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将其核心要义转化为服务保障检察办案、维护司法秩序安全的具体实践和强大动力。
一、聚焦主责主业,在高质效办案保障中践行“安全”要求。
贯彻全会精神,首要在于筑牢办案安全防线。我们必须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融入警务保障全过程。
1、实践中,应主动转型,从传统的被动派警向“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深度转变。这意味着要提前介入,在案件受理初期即与检察官沟通,评估风险并制定预案。
2、要深度协同,构建“检察官+司法警察”的团队办案模式,在公益诉讼调查、公开听证等重要环节提供专业化、全程化保障。核心目标是变“办案守护”为“全程护航”,确保每一个检察环节都安全、规范、有序。
二、延伸履职触角,在融入社会治理中彰显“为民”宗旨。
司法警察的职责不仅在于机关内部。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要求我们将履职视角向社会延伸,积极探索多元化角色:
1、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做矛盾化解的参与者:深入社区、乡村,运用法治方式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
3、做公共安全的维护者:在保障检察办案之余,积极参与应急处置、文明创建等社会服务,展现检察警察的社会担当。
三、强化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铁军中夯实“发展”基础。
打铁必须自身硬。落实全会精神,最终要靠一支政治坚定、素能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
1、铸牢忠诚警魂: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警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提升专业素能:通过一体化训练、跨部门“同堂联训”等方式,针对性培养调查取证、应急处突等专业技能,适应“检警一体化”办案新要求。
3、锤炼严实作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警务纪律,做到规范、文明、理性履职,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核心任务,不断优化“司法警察+”履职模式,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保障检察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