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在为抢不到演唱会门票发愁?
你是否还在找“技术黄牛”买票?
打住!
所谓的“技术优势”早就已经踩线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这已经涉嫌非法经营行为!用非法抢票软件、虚构购买资格,把正常的购票秩序搅得一团糟,这可不是小事,是违法行为!要是情节严重,还得构成非法经营罪!
你以为只是“钻个小空子”,实际上是在助长违法犯罪!这些“技术黄牛”大量囤积票源,哄抬价格,严重损害了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开发、销售抢票软件、还是大量囤票倒卖的“技术黄牛”,都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而明知违法还买的人,可能也要配合调查,接受教育,到时候可就不是没买到票那么简单了!
技术不是违法的保护色。别觉得用非法手段弄张演唱会票不算啥,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那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拒绝“技术黄牛”,从咱们自己不买非法票源开始,毕竟,靠正规渠道抢到的票,听演唱会才踏实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