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好心帮朋友
既没参与造谣、也没获利
我真的不理解
这也需要担责吗?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8条,明知他人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仍主动出借网络账号、为其提供便利,属于共同侵权,需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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