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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鄂温克·检察面对面】识破“假官司”,勿踩虚假诉讼红线
时间:2026-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今天的“法治鄂温克·检察面对面”和大家聊一聊什么是虚假诉讼,以及个人参与虚假诉讼,将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检察官说法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或者单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获取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离婚财产分割、劳动争议等,都是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很多人误以为只是“走个程序帮忙”,不会有大事,这是严重误区。个人一旦参与虚假诉讼,要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检察官提示

1. 民事后果:虚假诉讼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已经取得的判决、调解书,会被依法撤销。造成他人损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司法惩戒: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参与虚假诉讼的个人予以罚款、拘留。

3. 刑事追责: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是诉讼的底线。鄂温克旗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纠正“假官司”,严惩虚假诉讼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诚信诉讼,确保诉讼活动在公平正义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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