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玉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鄂温克旗检察院坚决贯彻相关部署要求,把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体推进学查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振,为推动鄂温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活动,让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警醒。要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作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引导全体人员自觉养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习惯。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将作风建设与干事创业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优良作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