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餐厅吃饭上错菜的经历呢?
你认为是否应该为上错的菜买单呢?
这不,老张和老李在餐厅吃饭就因此与服务员起了争执,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检察官普法
老李和老张属于不当得利,确实应该给人家付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所以啊,大家在外就餐,不能占小便宜,大家都不容易,遇见这种情况就要把钱付给人家!
今天的民法典小知识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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